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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日常问题知识解答(上)
    浏览次数:3 投稿:超级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4-08

      在传统物业管理向现代物业服务业转型过程中,需要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也需要业主不断提升对物业服务本身的认识。


      问:物业服务企业未按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怎么办?

      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物业费收取依据什么标准?

      答: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问: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乱收费行为怎么办?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如果存在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现象,业主可向物价部门举报,提请物价部门依法制止并及时查处。此外,还可以依据《合同法》提起诉讼。


      问:物业服务企业应该如何做好小区安全防范工作?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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